或有盈余债券是指保险公司与财务仲介机构签订契约并支付权利金,财务仲介机构则成立或有盈余信托基金,以管理保险人所支付的权利金及发行信托票据或信托受益凭证所募集资金,信托基金于平时投资于短期低风险之政府债券,并定期支付利息给予投资者;当契约所订巨灾损失发生后,信托基金将投资标的转为保险人所发行的或有盈余票据,保险公司则向财务仲介机构发行盈余票据,以取得现金或其它流动性资产,作为灾后公司融资来源,并定期支付盈余票据或信托受益凭证之利息给财务仲介机构,而由财务仲介机构定期支付利息予投资者。
或有盈余债券的特点
该证券的特点是:在一个确定的期间,若预先确定的巨灾事故发生,则保险公司能够有权力以确定的利息率向投资者发行盈余债券。而且这种盈余债券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处理是只增加保险公司的资产,而不增加负债。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这项业务的成本是流动性证券收益与其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回报之间的差额。
或有盈余债券的特点
该证券的特点是:在一个确定的期间,若预先确定的巨灾事故发生,则保险公司能够有权力以确定的利息率向投资者发行盈余债券。而且这种盈余债券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处理是只增加保险公司的资产,而不增加负债。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这项业务的成本是流动性证券收益与其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回报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