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贷款是银行提供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它属于抵押贷款,其抵押对象是尚在打包中而没有达到装运出口程度的货物。
该项贷款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等值人民币的80%,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满后30天,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中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用途仅限于信用证上列明的出口商品在生产、收购、结算等方面的资金需要。
但信用证只是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才有效力,如果借款人不能按信用证要求办货,银行的权益仍是无法保证。
该项贷款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等值人民币的80%,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满后30天,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中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用途仅限于信用证上列明的出口商品在生产、收购、结算等方面的资金需要。
但信用证只是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才有效力,如果借款人不能按信用证要求办货,银行的权益仍是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