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担保的一个类别,通常与商业票据的发行相联系。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信用证或者类似安排,构成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下列担保:
一是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者预支给债务人的款项,二是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三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
由此可见,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等的行为与传统的商业信用证不同点在于,它并不需要银行进行实际的融资,仅当申请人无力偿还时才需要银行承担债务责任。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信用证或者类似安排,构成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下列担保:
一是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者预支给债务人的款项,二是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三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
由此可见,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等的行为与传统的商业信用证不同点在于,它并不需要银行进行实际的融资,仅当申请人无力偿还时才需要银行承担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