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