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之所以错失了这些“独角兽”(Unicorn,它指的是那些估值超过十亿美元的创业公司,比如已经上市的BATJ),主要原因在于规则变化落后于市场变化,目前阻碍这些公司A股上市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中国公司上市要求“连续3年净利润超过3000万”的门槛,这对于这些新经济公司来说难以达到,很多新经济公司在前期需要研发和市场投入,初期盈利能力较差。
二是A股对外资持股比例有限制,而海外基金的投资是新经济公司的重要募资来源,例如腾讯和阿里未上市前的大股东都是外资。
另外很多“独角兽”公司为了赴美上市都采取了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架构,VIE即是境内运营实体拥有实际的经济利益,而运营实体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外注册并成立上市主体,然后通过股权质押协议、业务经营协议、利润转移协议等一系列合同来控制运营实体,实现收入和利润从境内到境外的转移以及会计报表的合并。若想在国内上市,则必须拆除VIE架构,以此满足A股上市条件,股权纠纷的隐患,避免国内上市的政策风险。
三是不认可公司“同股不同权”的设定,由于监管机构需要考虑保护中小投资利益,所以对于是否放开这一点一直存在争论。由于新经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和变动的科技行业,大量公司采取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不过近港交所正做出改革,当年阿里就是因为港交所对同股不同权制度的不放开,而终选择在美国纽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