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无法有效避免冲突时,必须对其进行披露。需要披露的冲突包括:
1、董事的职务(directorship):如果本人是一家公司的董事,而我正在写这家公司的研究报告,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因为我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夸大这只股票的表现,并且推荐买入。
2、投资银行服务(investment banking services)和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如果我们公司正在为一家公司做上市或再融资服务,而我同时为这家公司写分析报告,其中就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3、做市商行为(market-making
activities):如果我们公司正在努力推销该股票,而我们又在写这个股票的分析报告,那其中必然发生利益冲突。
4、重要的潜在股票的受益人(material beneficial ownership of stocks
underlying):如果我们正在研究一只股票,但我持有这只股票,并且是重要的受益人,那么其中也会发生利益冲突。
因此,利益冲突无非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跨部门的冲突:如果公司有很多部门,有投资部和研究部,投资部的同事正在投资某个股票,而研究部的同事又刚好在研究这个股票,写这个股票的报告。
2、股票拥有权的冲突:我可能手上持有某只股票,而且正在写这只股票的研究报告,我的研究报告就可能有失公正。
3、董事的冲突:如果我正在研究这个股票,但我正好又是这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那我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推荐购买这只股票,研究报告就有失公允,会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