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说明书是投资组合管理过程的起始点。若对客户自身情况及需求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很难获得成功的投资结果。“成功”可以被定义为通过客户满意的方式(考虑风险承受及其他因素)实现客户的重要投资目标。投资说明书基本传达了实现成功投资的计划。
投资说明书将会通过与客户的实情调查讨论后完成。实情调查讨论利用能够明确表达客户风险容忍度及自身状况的问卷调查。当针对机构投资者时,实情调查可以包括资产负债管理研究、流动性需求和范围广的税收和法律考量。
投资说明书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典型的格式包括客户投资目标及客户投资组合的限制条件。
客户投资目标由风险容忍度及收益率需求所表示。这两者必须保持一致:一个客户很难找到一个有着相当高的收益率却没有承担相同高风险的投资组合。
限制条件部分包含为了满足客户投资目标所必须纳入考虑的各个因素。典型的限制条件分类是流动性需求、投资周期、监管要求、税收待遇及特殊需求。这些限制条件可能是内在的(例如,按照客户要求设置),或者是外在的(例如,按照法律或监管要求设置)。这些之后会详细讨论。
对于一个投资组合经理来说一个良好的投资说明书应该是对所有的客户有一个标准化程序。投资组合经理应该随时将投资说明书放在手边,以便在向客户评估特定投资的适用性时可以查阅。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说明书不仅仅只是个标准程序。在有些国家,投资说明书(或类似的文件)是法律或监管所要求具备的。例如,英国的养老金计划在1995年养老金法案(第35章)中规定必须要有投资原则的声明,这个声明本质上就是投资说明书;英国的金融服务当局同样也有对投资公司有“了解客户”的要求;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要求公司将客户分类,例如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散户。
对于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金计划或大学捐赠基金,投资说明书可能载有适用于投资基金的管理安排。例如,这些信息包含投资委员会任命和审查投资经理的办法,及投资经理的自由决定权。投资说明书也可能包括机构参与公司管理的方法:如何使用份额持有者的投票权和以其他形式参与公司管理。
对投资说明书应定期审查以保证其与客户自身情况与需求一致。例如,英国养老金监管局建议养老金计划的投资原则声明——一种投资说明书形式,应该至少每3年审查一次。投资说明书应该在投资经理发现客户自身情况发生变化或客户主动改变投资目标、投资周期或流动性需求时被审查。